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

遺忘在他方~


遺忘在他方,此話怎說呢?
因為我的手機失蹤了~
那一天因父親住院治療,因父親告知我人不舒服。便趕緊向主管請了假。前去探望父親,到醫院詢問過護士,知道父親並無大礙,只要適時的休息,即可以出院。
在知道父親並無大礙之虞,便帶著小蕃茄下去晃晃,小蕃茄愛吃麵包,我就跟他說買麵包去跟阿公吃好嗎?
也幫父親買了一個。
因為病房內尚有其他病患,我和小蕃茄就在外面的休息椅坐著,但小蕃茄因為摸到褲子口袋有手機,便將他取出,而後不玩,我卻隨手將他放至椅子上,等吃完我們進去找阿公,才想到:『我的手機ㄋ』~隨即出去外面看,就已經發現椅子上空空耶,被人家拿走了。隨即也立刻用父親的電話回撥,就是不接電話。真是可惡。隨即到服務台警衛室警察局與監管中心,經監管中心的確認監視器可以發現是被一名婦女拿走。但是好心的員警也幫我在病房內訪查,並無斬獲,當下我也心涼了,不會吧~用了五年的手機就這樣不見了~心情真是差~看來最近要過著原始人的生活囉~斷開一切通訊設備~隨緣囉~